各学院(部):
为了增强学校外事事情治理,推进外事基础事情建设,从而增进学校国际交流与相助全面深入开展,学校拟决定在各学院、教学部设立外事联络员。请各学院(部)凭据职责需要和条件要求确定1名外事联络员,并填写外事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相助处。
一、外事联络员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外事事情目标,热爱外事事情;
2.具有教学或治理岗位事情经验和涉外事情的基本素质,外语能力突出者优先;
3.事情责任心强,熟悉本学院(部)学科专业特色及教学治理流程。
二、外事联络员的职责
1.坚持“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涉外事情原则,凭据“外事无小事”的要求,履行归口治理本学院(部)国际交流相助及港澳台事情的治理职责,包括:国际交流相助、涉港澳台交流相助、外国(境外)专家治理 、来华留学生治理、出国留学生治理、中外相助办学、涉外规章制度和计划、国际集会治理等;
2. 结合学校外事事情总体安排,在本学院(部)直接领导和学校国际交流与相助处指导下组织和开展本学院(部)的涉外交流事情;
3.加入学校组织的外事事情集会和专业培训;
4.组织和实施本学院(部)的涉外宣传,落实和检查本学院(部)的涉外政策执行情况;
5.建立本学院(部)的外事事情档案,卖力本学院(部)的外事信息和外事统计事情;
6.与本学院(部)有关的其它外事事情。
三、外事联络员的相关事情要求
1.各学院(部)领导要凭据外事事情原则和要求严格治理外事联络员的事情,为外事联络员提供须要的条件和支持;
2.外事联络员上报的种种外事信息和数据,都须经本学院(部)卖力人审核签字。
报送方法:请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wb@pub.btb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阜成路校区综合楼1203室。
联系人:贺冬萌
联系电话:68984669
附件:外事联络员信息表
国际交流与相助处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
外事联络员信息表
学院(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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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联络员 基本信息 |
姓名(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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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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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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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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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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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室电话 |
良乡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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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成路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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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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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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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卖力人签章 |
签字及公章: 日期: |
(拟稿:贺冬萌 审核:罗朝能 编辑:蒋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