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增强学校师资步队建设,提升学校师资步队的国际化水平,学校将选派一定命量的优秀主干教师赴外洋访学,现将选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年龄在45岁(含)以下,在本校事情满3年。
(三)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3年教学、科研结果突出。
(四)没有3个月及以上出国访学或进修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
(六)英语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良好的专业英语相同能力。切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托福结果80分(含)以上(2年内有效);
2.雅思结果5.5分(含)以上(2年内有效);
3.加入BFT高级考试结果及格(4年内有效);
4.加入北京市高师培训中心外洋访学外语考试结果80分(含)以上(4年内有效);
5.加入WSK考试结果及格(2年内有效)。
二、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自己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8圈教师进修申请表》。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认真组织推选,推荐人数最多不凌驾4人。
(三)学校遴选。学校凭据教师自身条件、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事情需要择优选派。
(四)签订协议。派出教师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
三、访学国家和时间
(一)访学国家
访学国家原则上应选择北美及欧洲等教育兴旺地区。访学学校及导师由教师自己自行联系。
(二)访学时间
访学时间为12个月。
四、访学用度
凭据国家及学校相关划定,学校给予外洋访学教师境外生活费、签证手续费及正常的往归国际旅费,其它用度由教师自己担负。
五、治理与考核
(一)访学教师须凭据学校人事处、国际交流与相助处、财务处的相关划定治理出国手续。
(二)机票定好后,访学教师须实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告访学启程时间。
(三)访学教师须自觉履行与学校签订的出国进修协议和学校相关治理划定,凭据访学计划积极加入教学科研运动,按期向人事处汇报学习和研究情况。访学任务结束后,须按期回国。
(四)访学教师须在访学结束回国后1周之内向学校人事处报到,回国后1个月之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访学学校宣布的进修证书或证明信复印件、3000字以上的中文访学总结、1篇以上5000-8000字的教学或科研论文、3张以上与访学事情相关的电子版照片。
(五)访学教师须在回国后3个月内,至少在学;蛟合稻傩幸淮窝踅沧,并将讲座相关资料发给学校人事处备案。
(六)学校将综合考评每位访学教师的访学结果,考评结果将作为自己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28圈教师进修申请表》、《2017年度28圈教师赴外洋大学访学进修汇总表》及英语结果证明原件(至报名截止日,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报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pub.btbu.edu.cn。
希望各单位在安排好教学科研事情的同时,积极勉励支持教师出国访学。
人事处地点:阜成路校区综合楼318室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68984575
附件:
人事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