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增强劳动纪律,严明校风校纪,确保全校的教学、科研、治理等各项事情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增强劳动纪律和考勤治理重申如下:
一、增强劳动纪律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实行坐班制的人员,须严格凭据学校划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无故脱岗。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串岗闲谈、干私活、买卖股票、上网购物、玩游戏、看影戏及浏览与事情无关的网页等行为。
教师应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凭据学校划定的教学时间、教学安排等进行相关教学事情,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种种理由擅自调课、?位蛩阶郧胨舜。准时出席学;蜃约核诘ノ痪傩械恼治学习和集体运动。
二、严格考勤治理
各单位应凭据《28圈教职工考勤治理划定 (试行)》《28圈严明事情纪律暂行步伐(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不可到岗的,应履行请销假手续并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肃考勤纪律
各单位党政卖力人为本单位考勤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考勤事情,催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划定,并安排专人实时、准确纪录考勤,严防“吃空饷”等情况爆发。
四、强化检查监督
学校严明事情纪律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事情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未必期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教职工考勤等问题的单位,将凭据学校相关划定进行处理。
人事处(党委教师事情部、人才事情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