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凭据学校国际交流的需要,增进国际化人才的培养,28圈将选派本科生赴外洋自费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 SUAS1
接收学校:芬兰塞马应用科技大学
1.学习专业:经管类专业、工科类专业。
2.选派名额:共11人(国际贸易专业3人、旅游治理专业3人、机械工程专业2人、化学工程专业3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项目。
4.学习期限:1学年(自2011年秋季开始,本科学习)。
5.学 分:28圈认可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规模:经济学院、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食品学院。
7.申请要求:
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划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结果优秀,能完成外洋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28圈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结果优良;
④雅思结果6.0以上且单科不低于5.5;
⑤自己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蒙受。
8.用度标准:下列用度由申请学生担负
①出国学习用度2万元;
②包管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包管费;
④申请签证用度及芬兰境内学习的相关用度。
二、项目编号:HZU1
接收学校:荷兰汉斯大学
1.学习专业:理工科各专业。
2.选派名额:共3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项目。
4.学习期限:2学期(自2011年秋季开始,本科学习)。
5.学 分:28圈认可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规模:机械、食品、计信学院各专业。
7.申请要求:
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划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结果优秀,能完成外洋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28圈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结果优良;
④自己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蒙受。
8.用度标准:下列用度由申请学生担负
①出国学习用度2万元;
②包管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包管费;
④申请签证用度及荷兰境内学习的相关用度。
三、项目编号:SP1
接收学校:新加坡理工学院
1.学习专业:计信学院、商学院各专业。
2.选派名额:共13人。
3.项目性质:普通交流项目。
4.学习期限:1学期。
5.学 分:28圈认可在对方院校所获得的学分。
6.推荐规模:盘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
7.申请要求:
①09级学生;遵守学校的选派划定和要求;
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③英语结果优秀,能完成外洋学校的课程学习并取得28圈所要求的足够学分,学习结果优良;
④自己自愿,家庭经济能力能够蒙受。
8.用度标准:下列用度由申请学生担负
①出国学习用度2万元;
②包管金1万元,学生按期回国后全额返还;
③国际旅费,出国学习的包管费;
④申请签证用度及新加坡境内学习的相关用度。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应于 2011年5月9日前向所在院系部递交“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学生要本着自愿的原则,凭据自己家庭经济情况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从国际交流与相助处网上下载。学生申请项目时,应提供相应的质料如课程结果单、由担保人签字的家庭经济条件证明书。
2.院系部对学生申请逐一进行审查,并填写“院系部推荐自费公派出国留学生名单汇总表”。每个院系部凭据推荐名额及综合结果标明排序,院系部盖章后,于 2011年5月10日之前与有关质料(包括有卖力人签章的“申请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学生申请表”申请学生的课程结果单)一并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汇总名单(含纸质质料和电子版)于2011年5月11日报国际交流与相助处。国际交流与相助处与对方大学配合组织的英语考试,时间及所在请检察国际交流与相助处网页通知http://international.btbu.edu.cn/(国际交流与相助处咨询电话:68984774)。
4.学校审批。
六、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应指定专门的教师增强对派出学生的治理,与学生坚持联络,全程指导学生出国和回国的学习。
2.各院系部要增强对出国学生的学籍和缴费的治理。
3.学生要凭据自己的专业结果、外语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择。
4.鉴于今后学校的学生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希望有志出国留学的同学提前准备雅思或托福考试。
国际交流与相助处 教务处 学生处 财务处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