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分、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的节日气氛,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做出如下提醒:
1.传承优良家风,自觉抵制祭扫运动中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运动,严格遵守消防宁静划定,积极提倡文明祭扫的良好民俗;
2.增强公务车辆治理,除值班、应急运动等事情用车外,无事情任务的车辆必须准时定点存放,不得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等运动;
3.不得接受治理效劳工具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住宿等;
4.不得用公款购置、变相购置种种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5.避免爆发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等行为。
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宽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
学校监督检查室将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信访举报受理等方法,连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规从严从快查处迎风违纪问题,连续牢固作风建设结果。
监督检查室
2023年4月4日